ISCCEU认证对再生能源温室气体排放框架标准
可持续发展”一词,越来越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随着人们对环保和节能减排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ISCC认证近些年在国内也得到了快速发展。
ISCCEU是基于欧洲可再生能源指令(RED)的第一个也是领先的自律计划,涵盖了生物质生产的环境和社会方面。它与其他RED计划兼容。在供应链中,可溯源性是保证系统努力的关键。ISCCEU是一个进入欧盟能源市场的强制认证,如工业级混合油UCO、生物柴油UCOME、氢化植物油HVO和生物乙醇等。
ISCC被欧盟委员会认定符合《可再生能源指令(重订版)》(REDII)。自2011年起,《可再生能源指令》为欧盟实施可再生能源目标提供了法律框架。
在REDII中,rfc被定义为生产的液体和气体燃料来自不可再生来源的液体或固体废物流根据第4条适用于物料回收指令2008/98/EC,或来自废物处理气体和废气的非可再生的来源是不可避免的和无意的工业装置生产过程的后果。
所述关于温室气体计算方法的授权法案附件中rfnbo和rcf,一个进程中创建的rcf的数量是由符合上述定义的能量输入决定。
与rfnbo一样,rfc的生产不涉及种植生物质,因此,它通常不会与食物或饲料竞争生产。
如果二氧化碳被用作可再生能源非活性氧或可再生能源非活性氧的碳源(例如用于反应)将可再生氢转化为碳氢化合物(RFNBO),三种不同的二氧化碳类型起源可以区分。二氧化碳可以来自废弃的化石资源(例如工业生产和燃烧产生的废气过程),从生物来源(如酒精发酵或厌氧消化)或从大气或自然产生的/地热来源。
在任何情况下,二氧化碳都不能故意产生将其引入RFNBO或RCF生产过程。燃料是如果二氧化碳是由化石能源产生的,则被视为化石燃料专门用于将其作为生产运输燃料的投入物。
同样,该燃料将被视为生物燃料,而不是RFNBO或RCF,如果二氧化碳是由生物质产生的,专门用于用它作为输入来生产运输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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