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生物原材料申请ISCC认证框架指令流程步骤
生物原料、循环原料、可再生原料和化石原料可以同时加工。 加工是指导致原料/产品的分子和/或机械结构发生变化的任何改性。 不同类型原料的共处理会导致化学性质相同的混合产物。 协同处理的系统边界仅限于处理单元的现场。 生物基、循环和可再生原料必须满足所有适用的ISCC要求(“ISCC符合”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在ISCC下被称为“可持续的。
只有ISCC PLUS认证的经济经营者在生化部门生产或处理多组分产品,以及从生化部门接收认证的多组分产品的经营者,才能适用此选项。 在所有其他经ISCC认证的供应链中,“原材料类型”和“原产国”仍然是强制性的可持续性特征。 本选项不适用于:
根据ISCC认证为“原材料类型”和“原产国”的经济经营者在可再生能源指令(RED)框架内是强制性的)
ISCC PLUS认证的经济经营者生产或处理不包括多个组成部分(例如。菜籽或大豆、植物油、生物乙醇等。 )
ISCC PLUS认证的经济运营者不在生化部门
如果采用从摇篮到大门的方法,就必须始终在产品的可持续性声明中明确强调这一点。 如果需要,必须向材料的接受者提供关于该产品应包括的额外排放的进一步信息
ISCC认证审核流程:
1、选择合适的认证体系和一家具备ISCC资质的认证机构(CB),并签订认证服务合同;
2、在ISCC网站下载最新的ISCC注册表并填写完整,然后发送到ISCC邮箱进行注册。
3、根据ISCC要求准备审核材料,并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完成内部审核报告。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物料平衡记录台账、温室气体计算表等;
4、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外部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必须在40天内根据审核意见完成整改;
5、整改完成后认证机构完成审核报告,并签发ISCC证书;
6、认证机构提交所有关于证书的必要信息给ISCC,ISCC在网站上公布证书信息。
四、ISCC体系有两个核心的要求:
一是关于可持续性的要求,二是可追溯性要求。
结合国内实际情况,目前中国向欧盟出口的主要是废弃油脂原料和基于废弃油脂生产的成品生物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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