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企业申请使用ISCC的吊牌标准范围清单
ISCC是一个认证系统,旨在证明生物质的生态和社会可持续生产、通过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节约。
ISCC认证对于废弃物和残渣,ISCC认证对可追溯性做了重点要求,废弃物和残渣必须能追溯到其产生点,ISCC定义为原始收集点(pointoforigin),追溯系统必须覆盖整条供应链。
ISCC提供了几种认证系统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ISCC欧盟被欧盟委员会认可,以证明符合欧盟所有成员国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中规定的生物燃料的可持续性标准。
ISCCPLUS是针对欧盟以外的工业应用、食品和饲料市场以及欧盟以外的生物燃料的自愿可持续性认证。
ISCCCORSIA被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认可的符合CORSIA条件的可持续航空燃料的认证。
ISCC固体生物质NL得到了荷兰经济事务和气候政策部的认可,可用于符合荷兰能源应用中固体生物质的法律可持续性要求SDE+。
再生企业申请使用ISCC的吊牌标准范围清单:
1.具有有效ISCC证书的ISCC系统用户或通过ISCC组认证的ISCC系统用户,只要他们不违反ISCC的可持续性要求
2.在ISCC许可证数据库中列出的ISCC被许可方
3.具有活跃成员资格的ISCC协会成员
4.与ISCC有有效合作协议的认证机构
5.其他不属于1到3点的组织。项目合作伙伴,如行业和贸易组织、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或其他潜在用户,如记者或媒体专业人士
在产品上不能使用ISCC公司的标志。
此外,对于包含与ISCC认证或许可证不直接相关且未经ISCC验证的声明的公司文件,将不会提供ISCC公司标识。例如,ISCC标识不能放在发票、“温室气体证书”、交付文件(SDs除外)或ISCC认证公司自主向其供应商或客户发布的任何证明上。ISCC标识也不会提供给名片使用。
【ISCC认证申请机构】【ISCC认证审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