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再生原料申请ISCC认证审核标准
ISCC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生物质和生物质基产品。对于某些类型的生物质或生物质基产品,需要提供个别的特别规定来应用ISCC。
对于废弃物和残渣,ISCC对可追溯性做了重点要求,保证废弃物和残渣来源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
废弃物和残渣必须能追溯到其产生点,ISCC定义为原始收集点(pointoforigin),追溯系统必须覆盖整条供应链。原始收集点须签署满足ISCC要求的自我声明。追溯可通过物料平衡、分离、识别码和交付单据等手段实现,确保原产国、原料类型、名称、数量和温室气体排放数值在供应链的各个节点清晰可辨。
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EU-RL2009/28/EC)的修正指令2015/1513(RED)鼓励基于废弃物和残渣(waste或residue)生产的生物燃料的使用。从废弃物和残渣的属性来讲,完全满足RED指令第17到21条关于可持续性的要求。所以ISCC关于废弃物和残渣的标准(ISCC_201-1)中明确说明只要真实的废弃物和残渣的利用满足ISCC的要求,即可认为是可持续的。
废弃再生原料申请ISCC认证审核标准:
1)选择合适的认证体系和一家具备ISCC资质的认证机构(CB),并签订认证服务合同;
2)在ISCC网站下载最新的ISCC注册表并填写完整,然后发送到ISCC邮箱进行注册
3)根据ISCC要求准备审核材料,并组织内部人员进行内部审核,完成内部审核报告。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物料平衡记录台账、温室气体计算表等;
4)认证机构对企业进行外部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必须在40天内根据审核意见完成整改;
5)整改完成后认证机构完成审核报告,并签发ISCC证书;
6)认证机构提交所有关于证书的必要信息给ISCC,ISCC在网站上公布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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