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ISCC原材料类型和原产国不适用范围清单
2021-11-12    阅读量:590

    ISCC是一个认证系统,旨在证明生物质的生态和社会可持续生产、通过供应链的可追溯性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节约。

    生物原料、循环原料、可再生原料和化石原料可以同时加工。加工是指导致原料/产品的分子和/或机械结构发生变化的任何改性。不同类型原料的共处理会导致化学性质相同的混合产物。协同处理的系统边界仅限于处理单元的现场。生物基、循环和可再生原料必须满足所有适用的ISCC要求(“ISCC符合”材料),只有这样才能在ISCC下被称为“可持续的。

   企业申请ISCC原材料类型和原产国不适用范围清单

    根据ISCC欧盟认证为“原材料类型”和“原产国”的经济经营者在可再生能源指令(RED)框架内是强制性的)

    ISCCPLUS认证的经济经营者生产或处理不包括多个组成部分(例如。菜籽或大豆、植物油、生物乙醇等。)

    ISCCPLUS认证的经济运营者不在生化部门

    产品的ISCC认证材料数量决定了如何以及是否可以使用ISCC产品标志。ISCC鼓励品牌所有者尽可能获取100%ISCC认证的材料。

    如果产品或包装采用至少20%ISCC认证(质量平衡)材料制成,则有资格携带ISCC开启产品标志。如果认证材料与非认证部件混合或组合,20%规则仅适用于认证材料。必须满足ISCCPLUS系统文件中描述的认证材料的计算要求。20%被认为是一个起点,鼓励公司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加这一比例,并实现100%ISCC认证(质量平衡)材料。

    如果产品或包装使用少于20%的ISCC认证(质量平衡)材料,例如,ISCC保留允许应用ISCC开启产品标志的权利。在原材料供应仍然有限的情况下,大众市场的引入。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必须承诺随着时间的推移增加ISCC认证(质量平衡)材料的数量,并提前寻求ISCC的批准。

    如果产品或包装中包含的ISCC认证材料少于90%的ISCC认证材料,则公司必须包含一份披露认证内容百分比的合格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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