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产品申请ISCC禁止使用化学品清单标准
ISCCSystemGmbH(ISCC)运营全球适用的认证系统,以证明其根据法律法规或自愿协议遵守了可持续性要求,尤其是通过欧盟(EU)2015/1513号指令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指令2009/28/EC的可持续性要求(RED)和通过欧盟(EU)2015/1513(FQD)指令(以下简称RED和FQD)修订的燃油质量指令2009/30/EC,以及在国家/地区实施这些指令的国家规则和系统指令。
ISCC本身不执行任何认证。合格证或合格声明仅由与ISCC签有合作协议的公认认证机构签发,并根据ISCC运营的认证体系在ISCC网站上发布。
ISCC有权在任何时候调整ISCC认证系统的系统标准,以确保或改善对证明ISCC认证系统的可持续性或完整性的法律法规或自愿承诺的要求。特别是,在法律法规,官方条件或命令发生变化或法院或当局对法律的解释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应有调整权。ISCC应通过电子邮件将系统标准的任何更改立即通知系统用户。
工厂保护产品等化学品的储存、混合、应用和处置不应由ISH进行。因此,CO或分包商有责任执行以下任务,并符合各自的ISCC标准:
再生产品申请ISCC禁止使用化学品清单标准:
在目标作物使用国注册的植物保护产品的独家应用
植物保护产品的使用限制
种子合法化
工厂保护产品发票
处理工厂保护产品的人员的能力
适当地做好了工厂保护产品的应用,并对应用设备进行了校准
申请记录
适当的测量和混合设施
维护和处理过时的工厂保护产品以及剩余的混合物和储罐的垫圈
空容器的重复使用和处置
适当储存(矿物)肥料、植物保护产品和矿油产品
库存产品库存
培训记录和能力证书
书面的健康、安全和卫生政策
合适的防护服
潜在危险的警告标志
事故程序和设备和污染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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