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申请ISCC认证能源低碳发展战略考虑范围基本要求
近年来,中国船舶工业立足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主动作为、先立后破,通过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空压站节能改造、先进节能工艺装备的应用等方式,在碳减排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大背景下,对在营运船舶实施碳排放控制,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2018年,IMO提出了船舶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以2008年为基准,至2030年碳排放强度要降低40%,至2050年碳排放强度要降低70%且总的碳排放量要降低50%,至本世纪末要达到零碳排放。
ISCC,即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起源于德国,是首个满足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的认证,得到欧盟所有27个成员国认可。
船舶申请ISCC认证能源低碳发展战略考虑范围基本要求:
1、船舶能源低碳转型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
2、能源可供应和可负担成本是对船舶能源市场的关键诉求
3、“多碳一低碳一零”“化石能源一生物质、可再生能源”转型
4、推进能源低碳多元发展模式,包括LNG、埋电池、氢燃料、甲醇燃料、氨燃料、非粮食原料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和可再生合成燃料等
5、航程较短、靠港频繁船舶可选择能量密度较低能源,续航里程高且载重吨位较大船舶应选择能量密度较高的能源
6、船舶能源低碳发展与供应成本投入之间应做好政策平衡
7、结合国情,做好甲醇作为船舶燃料的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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